校巴服務

    2025-2026 年度校巴服務事宜

 

敬啟者 : 本校於 2025-2026 年度將繼續為學生提供校巴服務,為使校巴運作順暢,敬請 閣下與  貴子弟細閱附件的「乘搭校巴規則」及2025-2026學年「校巴收費」須知。校巴服務詳情如下:

(1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校巴路線如下 :

路線

候車地點 (沿途車站)

東涌線

東涌巴士總站、炮台

梅窩線

梅窩碼頭、梅窩街市、貝澳、長沙、塘福、水口

 

(2)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.1 費用  :東涌巴士總站、炮台、梅窩碼頭、梅窩街市、貝澳、長沙站均劃         

            一收費。

2.2  繳費方式:全學年收十個月車費,不設退款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一期收費      開學前的註冊時段 :  7月份 (舊生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開學前的註冊時段 :  8月份 (新生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二期收費      10月份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三期收費      12月份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四期收費      2月份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第五期收費      4月份

 

如  貴子弟使用校巴服務,敬請填妥後頁的回條,及簽署「乘搭校巴規則」,於新學期註冊留位時,把第一期(九月份及十月份)的校巴費以支票或入數紙繳付的形式,交回校務處,校方會於開學後發予臨時乘車證,以讓學生開始使用校巴服務。校巴服務只接受書面申請,新入學的同學可將此申請表交回校務處。如 閣下以支票繳交費用,支票抬頭請寫上「佛教筏可紀念中學法團校董會」,並在背面寫上學生姓名及班別。如採用櫃員機轉賬方式繳交,請 閣下存入學校銀行戶口號碼(香港匯豐銀行:801-400979-838,戶口名稱「佛教筏可紀念中學法團校董會」),並在入數紙背面寫上姓名及班別,交回校務處。如有任何查詢,歡迎與校巴委員會嚴雁玲主任聯絡(學校電話:2985 5365)。

 

此致

貴家長

校長 惲福龍 謹啟 

 

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一日

 

 

佛教筏可紀念中學

乘搭校巴規則

1. 本校的校巴服務由「新大嶼山巴士公司」提供,由本校校巴委員會監管。

 

2. 校巴收費須知

 

3. 欠交車費或無故缺席達14日的學生,其乘車權將被取消。如欲繼續乘搭校巴,家長須以書面向校巴委員會重新申請。

(I) 車費以月費形式收取,共十個月,分五期繳交。不設退款

(II) 交費月份 :

交費安排


乘車月份

單程

雙程

備註

第一期繳款:

舊生: 7月份 (註冊時段)

新生 : 8月份

9月份

$300

$600

繳交 9月及 10月車費

10月份

$300

$600

第二期繳款:

10

11月份

$300

$600

繳交 11月、 12月車費

12月份

$300

$600

第三期繳款:

12

1月份

$300

$600

(1) 繳交 1月、 2月車費

(2) 第一學期考試期間

只設單程服務

2月份

$300

$600

第四期繳款:

2

3月份

$300

$600

(1)   繳交3月及4月車費

(2)   第二學期考試期間
只設單程服務

4月份

$300

$600

第五期繳款:

4

5月份

$300

$600

(1)   繳交 5月及 6月車費

(2)   第三學期考試期間          只設單程服務

6月份

$300

$600

7月份

免費

免費

只供一直乘搭校巴服務的學生乘搭

 

 

4. 學生如遺失乘車證或更改車程,須立刻向校巴委員會申請補領,費用為港幣10元

 

5. 學生如欲停止乘搭校巴或更改車程,家長必須於下一期繳付費用前兩星期,以書面形式向校巴委員會申請,否則申請將不受理。

 

6. 學生乘車時,如果不守規則、破壞秩序、或做出足以危害行車安全的舉動時,校巴委員會有權立即禁止該學生乘搭校巴,已交費用,概不發還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7. 為確保校巴服務順暢運作及學生乘車安全起見,所有乘搭校巴之學生,必須遵守以下各項規則:

(A) 在車站候車時:

(i)        提早五分鐘到達指定車站。

(ii)       上車前或下車後要守秩序,校巴未到達前,必須安靜等候。

(iii)     注意安全,不可在車站追逐嬉戲。

(iv)      每天必須於登車時出示乘車證,否則可能被拒絕登車。

(v)       上車時,儀容必須整潔。

(vi)      保持車廂清潔,所有垃圾必須放入廢紙箱或帶離車廂。

   (B) 當校巴行駛中:

(i)       保持安靜,不得高聲談話,只可用耳筒聽音樂,以免騷擾他人及司機。

(ii)     注意安全,不可以把手或頭伸出窗外,或作出危害自己及他人安全之舉動,行車時不可以站立或離開座位。

(iii)    如與同學或看見同學發生爭執,應立刻告訴隨車老師。

(iv)    愛護車上的設備,如惡意破壞任何設備,校巴公司有權要求賠償。

(v)      切勿把玩緊急出口車門。

(vi)    保管自己的財物,以免遺失。

(vii)   車未停定,不要離開座位。

   (C) 請注意,乘搭校巴的同學必須聽從老師及職員的指示,否則乘搭校巴資格會被取消。

 

8. 更改校巴上車站:

(A)  如欲永久轉換校巴站或路線,有關學生家長須以書面向校巴委員會提出申請理由。若名額已滿,其申請將不被接納。

(B)  如學生放學後需臨時轉站或轉路線到其他目的地,有關學生家長須以書面向校巴委員會提出申請理由。若該路線沒有餘位,其申請將不被接納。

 

9. 請家長準時繳交車費。